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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2 点击数:

继教〔202514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条例》(闽南师大〔2014〕99号)文件要求,结合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系列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闽南师大〔2020〕43号)《闽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条例》(闽南师大〔2014〕99号)等文件精神,为符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系列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授予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二、申请条件

(一)达到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3.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函授生专业必修课平均分65分以上(含65分),毕业论文中等以上(含中等); 自考生毕业论文及格以上(含及格);

4.参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2.超出规定的授予学位申请时限;

3.成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补考或重修课程门次达3门以上(含3门)者;

4.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适宜授予学位的。

三、申请对象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分为以下几类:

(一)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

1.202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从本年度起,可在三年内申请不超过三次学位考试此外,本届已参加我校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但只取得“及格”成绩的毕业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论文指导承诺书》,可先参加学位申请考试,课程成绩合格的,重新申请毕业论文指导

2.202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但没有取得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从本年度起,可在两年内申请不超过两次学位考试

3.202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但没有取得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年度可申请学位考试,明年不再受理。

(二)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1.2024年取得我校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从本年度起,可在三年内申请不超过三次学位考试;

2.2023年取得我校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没有取得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从本年度起,可在两年内申请不超过两次学位考试;

3.2022年取得我校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没有取得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年度可申请学位考试,明年不再受理。

(三)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2024年取得自考二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四、申请流程

(一)时间安排

1.学位考试申请及提交材料阶段:20253月10日至25日;

2.材料审核阶段:326日至4月10日;

3.学位考试准考证打印阶段:56日至9日;

4.学位考试阶段:

1)自考毕业生:510,上午考英语;

2函授毕业生5月11日上午考专业课,下午考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后续通知;

5.学位认证阶段:6月份报送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

6.学位授予阶段:20259月。

(二)学位考试申请及材料提交

凡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1)202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在含弘慕课平台上申请并导出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本届已参加我校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但只取得“及格”成绩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本人签名并具手印的《论文指导承诺书》(详见附件3)

2)2023届和202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直接填写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填写《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2);

以上申请表照片栏应附上照片并用A4纸打印,纸质版申请人手写签名,由相关助学机构盖章;

2.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自考生另附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面需在同一张A4纸上同一面);

4.本人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供提交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查),论文以“序号+专业+名字+身份证号”命名,毕业论文知网查重证明材料(查重率需在30%以下),函授生需另外提供毕业论文成绩“中”及以上证明材料;

5.函授毕业生提交与毕业证书一致的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两张两寸同底照片纸质版,自考毕业生提交格式为“蓝底360*480”的证件照电子版;以上照片电子版以“序号+专业+名字+身份证号”命名。

以上材料请及时提交至对应助学机构,校本部学生材料提交至班主任处。待成绩出来后,由助学机构及校本部班主任按序号整理好成绩合格的学生材料,统一提交至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方雪蕊老师处。

相关助学机构应填写《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位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将汇总表及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助学点名称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1435647263@qq.com,纸质版材料统一快递(顺丰或EMS)至我院(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方雪蕊,0596-2063805)存档。

(三)学位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士学位考试由我校继续教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

2.学士学位考试报考费每科次/80元,由各助学机构代收取后于考试前统一交闽南师范大学账户;

3.为满足毕业生需求,学校外语教学部可组织英语培训,但为保证考试公正性,继续教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得参与。

(四)学位课程的考核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及免考相关规定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条例》(闽南师大〔2014〕99号)文件执行。

1.具备申请资格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应通过3门学位课程考试,分别为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和外国语1门(外语专业为第二外语);

2.外语考试采用闭卷考试,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科目表》(附件5);

3.自考本科毕业生在自考过程中若已经通过和学位课程专业课名称相同的课程考试,可免考该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本校自考二学历毕业生可免参加全部学位课程考试,但英语类专业的自考二学历毕业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4.具备申请资格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在申请学士学位前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 四级(425分以上)及以上级别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 三级及以上级别者(笔试部分成绩60分及以上),可申请免考学位英语。

五、组织保障

为保证本年度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顺利完成,特设置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小组,由校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纪委综合室、校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等成员组成。特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秘书一名、工作小组成员若干。

 长:方江振

副组长:杨娟娟、吴俊元

 书:李巧云

 员: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校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

六、工作要求

各函授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要加大宣传,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及时告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并加强对申请毕业生材料的初审工作。各毕业生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凡在学士学位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学士学位者,报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撤销其已获得的学士学位。



附件:1.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3.论文指导承诺书

      4.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5.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科目表



                 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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