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闽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闽南师大〔2020〕43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闽南师范大学第十五届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和业余毕业生陈璐等322人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黄静怡等314人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二学历毕业生林艳婷等28人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23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电话:05962599231 江老师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接待科室: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来信投递: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63000)
附件: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通过名单(664人)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