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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大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遴选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考培训机构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4-21 点击数:

闽南师大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遴选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考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整合和发挥校内外社会办学资源优势,切实提高我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和素养,以及维护学生的利益,保证培训质量,根据《闽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2015[226]号)文件精神,我院拟对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考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对象

具有办学资质,在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教师招考辅导方面具有实力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遴选的条件

1.具备法人,注册资金在10万以上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或相关机构;

2.具有招生、培训、管理、服务等办学经历及经验与业绩;

3.具有高水平的授课教师团队和丰富的课程资源及网络学习平台;

4.管理团队不少于4人;

5.无不良办学行为记录(如违法违规办学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等);

6. 有能力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提交培训费的30%(最少)作为管理费。

三、遴选名额

一个培训机构

四、遴选原则和程序

1.依法依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学校成立评审组先对合作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合作单位,将另行通知具体的考核评估事宜

五、材料报送

1. 提交相关的培训办学资质的复印件;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复印件;  

3.提交管理人员汇总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毕业学校等要素)及身份证复印件、聘任协议及聘书;

4. 辅导专家团队组成人员名单,网络平台资料信息;

5. 2017428日前将相关材料和《申请表》(附件)邮寄闽南师大继教院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稿),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7231

邮箱:QQ:78618784@qq.com

六、公告时间

2017421-20174 28

附件:闽南师大续教院教师资格、教师招考的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闽南师大续教院续教育学院

                                    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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